銷售「SONY SRS-XB12藍芽喇叭」商品廣告不實!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勝眾貿易有限公司各罰5萬元(公平交易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9年3月11日第1479次委員會議通過,博客來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博客來公司)及勝眾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勝眾公司)銷售「SONY SRS-XB12藍芽喇叭」商品,刊載「SONY SRS-XB12 NFC完全防水 繽紛小巧藍芽喇叭」,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博客來公司及勝眾公司108年5月至12月於博客來網站銷售「SONY SRS-XB12藍芽喇叭」商品,宣稱「SONY SRS-XB12 NFC完全防水 繽紛小巧藍芽喇叭」,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具有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功能。經查案關商品實際上並無配備NFC功能,是博客來公司與勝眾公司於網站刊載「SONY SRS-XB12 NFC完全防水 繽紛小巧藍芽喇叭」,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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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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