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今(19)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加速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讓人民住得安心,政府責無旁貸,也是蔡英文總統住宅政策中重要的一環。去(108)年危老重建共433件申請案,較前(107)年成長達3倍;都更案則是歷年來首次突破百件,兩者合計5百多件,比原本設定的目標,多出1百多案,內政部的努力,已逐漸展現成果,值得肯定。蘇院長指出,現正值防疫期間,政府既要防疫,也要拚經濟,除了帶頭加速、加大公共建設外,更要設計好的機制,鼓勵民間投入建設,提振內需產業。本次修正,藉由延長時程獎勵、放寬獎勵門檻,來鼓勵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為利都市土地整體規劃,提高合併鄰地辦理重建之彈性,刪除有關合併鄰接建築物基地或土地面積限制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 定明本條例施行後第四年申請重建者,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百分之五之獎勵,自第五年起逐年減少容積獎勵值,並增訂符合一定面積規模者給予容積獎勵與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及土地超過一定面積者不適用本條例容積獎勵規定。(修正條文第6條) 增訂合併鄰接之建築物基地及土地超過第三條第一項建築物基地面積部分,不適用本條例稅捐減免規定。(修正條文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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