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國5G網路布建帶動創新應用加速發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力配合行政院開放專網專頻政策決定,將以需求明確、實驗先行、和諧共用方式積極辦理,讓發展5G的效益可以嘉惠全體國人及產業,加速打造我國5G專網之基礎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政院院會於本(5)日就「我國5G頻譜政策與專網發展」報告案,決定指配4.8-4.9GHz頻段作為5G專網頻譜,以「專網專頻」方式獨立運作,確保通訊品質與資訊安全,並於110-111年間擇期開放申請。對於政院基於輔導產業技術,提升公用事業服務品質及加速垂直應用服務的目的開放5G專網,NCC表示支持並配合辦理。

NCC說明,5G環境建構已為各國落實數位經濟之關鍵指標,5G應用層面多元,B2B型式將扮演重要角色,其中垂直應用也攸關智慧國家發展,為此行政院推動「專網專頻」政策,以促進5G發展環境,於首波商用5G釋照前拍板,透過資訊公開,可讓業者先行進行風險評估,NCC對此表示支持。同時,NCC鼓勵電信業者與各相關業者合作,發展垂直應用服務,共創雙贏。

NCC指出,頻率為國家稀有資源,依預算法第94條規定,應依公開拍賣為原則,在公眾通信使用以外之專用電信頻率,未來將依電信管理法第56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審查後核配。NCC將秉持需求明確、實驗先行及和諧共用等三個原則,進行審慎把關,期使國家重大政策可有效落實。

在需求明確方面,NCC與經濟部多次諮詢各界意見,並參酌德、法、日等先進國家之開放經驗,提出符合產業需求規劃,期有助於5G專網產業發展環境,將就需求部分,進行必要之審查,以符合「專網專頻」之政策目標,避免影響5G商用服務正常發展,以維持垂直應用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在實驗先行方面,NCC本於鼓勵技術研發與應用創新政策,除了之前開放技術驗證(Proof of Concept,PoC)外,於108(今)年1月2日開放商業驗證(Proof of Business,PoB),積極提供產業技術與應用試鍊之頻率資源,持續促進有利我國5G發展之基礎環境,鼓勵5G垂直應用場域實證、建構5G新創應用發展環境,以及提供5G技術支援及整合試煉平台。

在和諧共用方面,將採事前預防電波干擾機制,對既有使用(如警消電臺)劃定干擾保護區域,原則上限制5G專網於該區域外設置。如發生干擾情形,將按「頻率指配先後」情形,進行干擾排除,優先保障既有使用。使用頻率如發生干擾,NCC將通知5G專網使用者運用有效技術進行改善,必要時,應暫停發射設備運作;如仍無法排除干擾,應立即停止發射。

NCC同時表示,為讓我國商用5G網路順利布建,同時促使3.5GHz頻段上鄰C頻段(主要為3.61~4.2GHz)既有使用者皆能得到妥善電波干擾防護,除規劃辦理該頻段內既有業務射頻接收端加裝帶通濾波器(Band Pass Filter,BPF)等相關改善措施建置作業,目前BPF已準備到位,刻正積極戮力於明(109)年5G頻譜得標者依規定進行系統建設前,完成防制鄰頻干擾之完善整備事項。

NCC強調,基於公平近用頻譜稀有資源之前提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有關我國5G專網之申請者,仍需繳交合理頻率使用費,其計費原則將參考鄰近頻段之商用頻率競價結果,主要計算參數包括使用頻寬、使用場域面積,並將納入區域係數、公益性質、及行政管理成本等因素予以調整訂定,以拉近與5G商用頻譜之頻率使用成本。透過專網專頻之有效管理,帶動5G各項垂直創新應用發展,讓5G發展綜效能嘉惠全體國人及整體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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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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