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經管車站及站區旅運服務商業設施業者租金及定額權利金補貼作業要點」修正公告

  新聞提供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

為考量臺鐵車站內部分第一線商家業者並非為與臺鐵局簽訂契約之廠商,為符合社會期望並能協助第一線商家渡過疫情難關,以符合交通部訂定紓困振興辦法及臺鐵局補貼作業要點之精神,臺鐵局依據交通部指示及立法院附帶決議,邀集相關業者協商達成共識,並於109年5月8日獲交通部核定通過修正本作業要點,增加可招商經營之業者申請補貼須檢附承諾書之規定。
依修正後作業要點,簽訂承諾書之業者原則可選擇將其所獲得補貼金額50%以上補貼予店家,或就承租店家及加盟店繳付之租金及定額權利金補貼(減租)27.5%以上,以與第一線商家共體時艱,達到實施紓困措施之目的。另為使本作業要點補貼對象及程序更臻明確,爰修正要點部分內容,以減少申請人之疑義。
臺鐵局刻積極受理業者申請中,截至目前已有232家業者提出申請,核定192家業者,核定金額達5,502萬餘元。如符合資格之業者,歡迎儘速提出申請,以免逾期(截止日期為109年7月15日)影響權益。申請程序及內容,請詳參作業要點及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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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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